5月29日,河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公布20批次不合格食品,標稱茅臺鎮(zhèn)仁和酒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貴州王子酒”因酒精度不達標而上黑榜。通報顯示,“貴州王子酒”酒精度低于52.0%vol—54.0%vol的標準規(guī)定。想了解更多商標注冊知識,或是其他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歡迎關注一品知識產權注冊商標我們有問必答!
據監(jiān)管部門解釋,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yè)檢驗器具不計量,造成檢驗結果偏差;或者生產單位為了盈利,以低度酒冒充高度酒售賣。
此次上榜的“貴州王子酒”在名稱和產地上均與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茅臺王子酒”相仿。
就此,大掌柜致電茅臺官方客服,對方稱,“茅臺王子酒是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醬香系列酒品,名稱叫‘茅臺王子酒’,沒有‘貴州王子酒’這個叫法!”
茅臺鎮(zhèn)仁和酒業(yè)“貴州王子酒”分為8個系列,售價在188元/瓶—880元/瓶不等。其中,飛天52°“貴州王子酒”無論在名稱還是包裝上,均與貴州茅臺的飛天茅臺相仿。
據中國商標網查詢信息顯示,茅臺鎮(zhèn)仁和酒業(yè)曾于2013年3月申請注冊“貴州王子酒”第33類(商品、服務)商標被駁回,目前處于失效狀態(tài)。此外,該公司還申請注冊“賴茅”商標,因為該商標與貴州茅臺所有的“賴茅”系列酒“撞名”,同樣被駁回。除在產品和商標上涉嫌模仿茅臺,茅臺鎮(zhèn)仁和酒業(yè)還被貴州當地法院多次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老賴”)名單。針對上述問題,目前聯系上茅臺鎮(zhèn)仁和酒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