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韓媒報道,中央地方檢察院就H.O.T 涉嫌違反商標法一事做出判決:使用行為受用于“按照商業(yè)慣例使用自己的姓名和名稱”,很難認定為侵犯商標權,沒有違反商標法和制作權法的嫌疑”。如果對于商標問題有任何疑問,歡迎前來咨詢,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專業(yè)的指導性意見。歡迎關注一品知識產權中國商標 網
關于去年10月13日-14日在松坡洞舉行的2018 Forever [High-five Of Teenagers] Concert,K某將主辦公司Salt Innovation和H.O.T。成員張佑赫以違反商標權及著作權法進行訴訟的案件,2019年9月24日,中央地方檢察廳認定沒有<違反商標權>及<著作權法>的<嫌疑>。文熙俊,張佑赫,Tony安,Kangta,李在元想以H.O.T 的組合名舉行演唱會,但是為了防止與主張自己是商標權擁有者的K某發(fā)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最后以的名字舉行了演唱會。但就是這樣的努力,K某不僅訴訟了當時的主辦公司連H.O.T 成員們也因為違反商標法和著作權法而被起訴,不管這個主張的真?zhèn)问欠?,通過輿論被告知這樣的事實,不僅是主辦方,H.O.T 的成員們也受到了很大的傷痛。與K某方面一廂情愿的主張不同,在組合H.O.T 的成員舉行演唱會的過程中,即使使用了部分H.O.T 的組合名等,但考慮到此次演唱會是H.O.T 成員全體參加并舉行的演唱會,這種使用行為受用于“按照商業(yè)慣例使用自己的姓名和名稱”,很難認定為侵犯商標權。演唱會主辦方對這一點進行了法律上的探討,雖然知道很難發(fā)生商標權侵害問題,但是為了防止不必要的持續(xù)糾紛,所以在2018年演唱會執(zhí)行中特別注意盡量不使用會產紛爭的商標或者包裝。
這次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認定的”沒有嫌疑”的結論是H.O.T 成員們和主辦公司努力的結果,是極為妥當和明智的決定。此次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的決定具有認可主辦方和H.O.T 成員們在合法范圍內努力進行活動的意義,本公司在持續(xù)不斷的民事案件等相關紛爭中也會努力盡快得到結論。(來源:新浪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