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故宮文創(chuàng)產品在網絡走紅,國內各地的博物館都掀起了一股“文創(chuàng)熱潮”,不僅為博物館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效益,也為博物館進行了宣傳,讓文物走向千家萬戶。隨著“文創(chuàng)熱潮”的不斷升溫,越來越多的文創(chuàng)產品被設計出來并獲得了消費者的喜愛,這些文創(chuàng)產品冠以博物館的名義,與博物館具有高度的聯(lián)系性,但博物館藏品名稱被搶注的現(xiàn)象屢見不鮮。下面呢一品知識產權小編就來給大家講講博物館注冊商標主要存在的問題和解決途徑淺析吧,歡迎大家來閱讀。
一、博物館注冊商標主要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各地博物館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都在不斷增強,博物館申請注冊商標的數(shù)量也逐年增多。以故宮博物院為例,故宮博物院截至文章撰寫之時一共申請注冊了375個商標,其商標被廣泛使用在了文創(chuàng)產品上,也收獲了良好的口碑。
隨著越來越多博物館開始申請注冊商標,一些問題也隨之產生,博物館注冊商標主要面臨的問題如下:
1、若博物館名稱包含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名稱則無法獲得注冊
我國大多數(shù)博物館,特別是省市級博物館的名稱中都包含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名稱,例如“河南省博物館”、“云南省博物館”、“成都永陵博物館”等。
《商標法》第十條第二款中明確規(guī)定:“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xù)有效”。
上述名稱中包含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名稱的博物館若以自己博物館的簡稱、別稱注冊商標,例如:“成都永陵館”,則違反了該條禁止性規(guī)定,無法獲得成功注冊。
從第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來看,若想突破該禁止性規(guī)定,需要地名具有其他含義,例如“黃山”。但博物館的簡稱、別稱明確指向某省市,地名不具有第二含義,因此無法突破該項禁止性規(guī)定。因此,《商標法》第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成了部分博物館簡稱、別稱難以翻越的大山。
2、若單純將博物館全稱作為商標注冊則缺乏顯著性
商標局近年來加強了對企業(yè)全稱注冊商標的審查力度,對單純以企業(yè)全稱注冊的商標,一般在初審階段就會以缺乏顯著性被駁回。
商標的功能是區(qū)分商品的來源,企業(yè)的全稱僅表示了商標主體的名稱,不符合一般公眾對商標的識讀習慣,不易于消費者辨認。且商標具有可轉讓性,若商標單純以企業(yè)名稱注冊,則可能因為商標轉讓帶來諸多問題。因此,出于多方面考量,現(xiàn)審查實務中通常會將以企業(yè)全稱注冊的商標駁回。
博物館若單純以自己的全稱進行注冊,同樣會被認為缺乏顯著性,從而被予以駁回。
3、若商標中包含“博物館”字樣用在部分商品或服務項上會產生誤認
商標中包含“博物館”字樣,使用在與展覽無關的商品項或服務項上是否會產生誤認?因為商標審查采用的是個案審查原則,因此對此類問題的審查結果不盡相同。
目前不乏有商標中含有“博物館”易產生誤認被駁回的案例。特別體現(xiàn)在4101教育服務項上,部分觀點認為博物館通常為政府事業(yè)單位,具有權威性,且博物館主要提供展覽服務,具有獨特的服務內容,若帶有“博物館”字樣的商標獲得注冊,將其使用在教育服務上,會使消費者對產品的來源、內容和質量產生誤認。
但以故宮博物院為例,第32436331號“故宮博物院宮THE PALACE MUSEUM及圖”商標注冊使用在了“教育,安排和組織培訓班”等服務項上依然獲得了成功注冊。第32445523號“故宮博物院宮THE PALACE MUSEUM及圖”商標注冊使用在了“許可的法律管理,宗譜研究,知識產權咨詢,版權管理,知識產權許可,域名注冊(法律服務),知識產權代理服務”等特殊服務項上也同樣獲得了注冊。
可見商標審查時對誤認的認定標準并不統(tǒng)一,導致博物館進行商標注冊時無法把控風險,這也成為博物館注冊商標的一大困境。
二、解決措施
博物館雖然在注冊商標時會面臨上述的問題和困境,但可以采用相應的商標注冊策略進行注冊。
博物館在宣傳或開發(fā)文創(chuàng)產品時,可以設計符合自身形象,彰顯自身文化內涵的核心商標。例如故宮博物院就以體現(xiàn)故宮形象的
商標為核心商標進行注冊和使用。故宮的文創(chuàng)產品也都以
為商標,使得該商標與故宮建立起了一一對應的關系。
因此,其他博物館在申請商標時,也可以設計出屬于自己的核心商標,最好既設計搭配的圖形商標,又設計出具有臆造的文字商標(該文字商標不包含“博物館”字樣)。這樣既可以規(guī)避含有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名稱的禁止性規(guī)定,也可以搭配博物館名稱規(guī)避缺乏顯著性的問題。且將核心商標單獨注冊在展覽以外的商品項上,不會因為包含“博物館”而容易產生誤認。
綜上,“文創(chuàng)熱潮”盛行的時代,設計符合本館實際情況的商標保護方案,加強博物館知識產權保護,是符合當今時代潮流的重要發(fā)展方針,博物館應當重視和保護自己的商標權。國家也應當結合博物館知識產權保護現(xiàn)狀,完善與博物館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