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品與服務來劃分的話,分為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兩者之間有何區(qū)別呢?下面由一品知識產權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
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有所不同,商品商標無論您是否已使用在先,只要對方不是惡意搶注,都違背《商標法》第五十二條之規(guī)定,構成商標侵權;而服務商標不同的是,往往很多人都將自己的公司名用作店名,這就構成了商號,而公司名稱是工商局核準的,在符合《企業(yè)登記管理條例實施規(guī)定》的情況下,要看商號與商標誰的在先,以此來判斷是否構成侵權。
其次,店鋪招牌的字號權(也就是營業(yè)執(zhí)照日期)取得日期比對方商標權早,商標權無權約束。但是如果對方商標權獲得后,您再次開分店時就構成侵權了,原因很簡單,您再次開店的日期已經晚于商標權取得日期了。這就是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的不同之處,但如果您將服務商標用于產品商標上了,對方取得商標權后可以對抗于您;如將字號用在招牌上要看彼此取得權利的先后順序。
根據我們《商標法》規(guī)定:1、商標國際分類一共45個類別,前34類為商品商標,后11類為服務商標;也就是說1-34類為商標商標,35-45為服務商標
2、服務商標類別分別包括如下:第35類 廣告,實業(yè)經營,實業(yè)管理,辦公事務第36類 保險,金融,貨幣事務,不動產事務第37類 房屋建筑,修理,安裝服務第38類 電信第39類 運輸,商品包裝和貯藏,旅行安排第40類 材料處理第41類 教育,提供培訓,娛樂,文體活動第42類 科學技術服務和與之相關的研究與設計服務; 工業(yè)分析與研究; 計算機硬件與軟件的設計與開發(fā)第43類 提供食物和飲料服務;臨時住宿第44類 醫(yī)療服務;獸醫(yī)服務;人或動物的衛(wèi)生和美容服務;農業(yè)、園藝或林業(yè)服務。第45類 由他人提供的為滿足個人需要的私人和社會服務;為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的服務。